投资者在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,可凭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,按章程规定的方式、期限缴付认缴出资,向依法登记的验资机构办理验资证明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办理验资证明。有限公司、一人有限公司、国有独资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办理验资证明。对非公司企业法人,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的,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《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》,其它经济性质的,也应办理验资证明。